江苏谢馥春国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08日,注册地位于扬州市东关街243号,法定代表人为阚滨。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、护肤护发品生产、销售。旅游纪念品生产、销售;本厂区内游览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江苏谢馥春国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2家公司,具有2处分支机构。化妆品、护肤护发品生产、销售。旅游纪念品生产、销售;本厂区内游览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谢馥春经过多年的发展,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逐渐提升,并且在市场上具有很好的口碑。谢馥春总部建立现代化的品质管控体系,有着一套完整的产业链,不断研发新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,提高了产品竞争力。独有经营技术和独家保密配方产品,而不是易于模仿的街头流行品牌。谢馥春会所提供全方位的后期配套服务,长期提供经营中必需品的供应,让每个经营者专心经营。总部提供一整套成熟完善的经营管理模式、统一规范的技术指导和支持,使加盟商从选址、门店装修、市场定位、商品采销、推广策划、技术施工、基础管理等方面获得一站式服务,即使未做过管理也能轻松运作,降低了投资风险,提高了成功率。
1.本人及家人身体健康,有从事本行业的热情和热情;
2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济实力较强的自然人;
3.具有开拓和维护市场的能力及运营品牌的经济实力;
4.有商场超市铺位或临街门面,经总部评估合格后方可经营;
5.具有行业相关从业经验的加盟商优先考虑;
6.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,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;
7.熟悉区域内市场的销售渠道,消费层次及需要;
8.必须要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敬业精神;
9.同意接受加盟总部规定的培训计划,按要求完成总部的所有培训课程;遵守品牌相关经营、管理和营运守则;
10.具有理性的品牌认同感,对品牌有忠诚度,有从事本行业的激情和热情;
11.有理性的投资心态,能够客观的看待投资与回报的关系;
12.具有良好的社会及商业信誉;应遵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,不可从事违法或财坏社会道德风尚的活动;
13.具有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,自觉维护品牌声誉;
14.具有品牌意识,愿意销售品牌产品并推广品牌产品。
1、品牌形象支持
①提供VI形象设计系统;②统一策划、统一设计;③按标准政策补贴装修费用。
2、整店输出支持
总部凭借自身的实力,为加盟商提供全套的流程支持,协助加盟商成功开业。
3、免费培训支持
总部对谢馥春加盟店负责人培训,既包括专业培训,也包括涉及营业各层面的管理培训。同时根据谢馥春加盟店各岗位的任职要求,进行岗位培训。
4、物流配送支持
总部提供所有产品都为公司总部研制,加盟商只需提供一定的物流费。
5、媒体广告支持
阶段性的在各大电视台及全国各大杂志、报纸等媒体上投放广告以提升加盟商的销售业绩,提升品牌知名度。
6、市场运营支持
公司可派遣专人协助加盟商管理店面的日常经营活动,直到加盟商能独立经营为止。
7、跟踪服务支持
谢馥春的服务是非常到位的、全面的,为消费者以及加盟商提供贴心的服务,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求。
8、选址装修支持
总部对加盟商提供的店铺进行评估,筛选最合适的店铺,并请专业设计团队为加盟店面进行统一的终端设计,节省了加盟商寻找设计团队的时间。
9、区域保护支持
对加盟店在一定区域内限额发展,确保加盟店能垄断一方市场,给加盟者充足的发展空间。
10、话术支持
谢馥春总部会在开业前对加盟商以及加盟者进行销售话术的培训,这样做不仅是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,还是为了解决与消费者的隔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