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嘉嘉串串香有限公司成立1995年,企业创始人肖女士将员成都街头巷尾的手提“麻,辣,烫”引入座堂内,并结合火锅的特性,“串串香”,在成都市玉林小区开办了一家“串串香”风靡蓉城,全市各住宅校区内“XX串串香”,“李嘉嘉串串香”等不计其数的派生出来。10多年来,在创世人的带领下,“李嘉嘉串串香”坚持以人为本,宾客至上的宗旨,以低廉的价格,丰富的菜品,独特的味道和诚信的原则服务于大众,并经过不断的改进和创立,形成了具有独特风格的“李嘉嘉串串香”,并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并适合大众消费的管理模式,在2003——2004年度的“中国餐饮业指南”全书第68页中,全版介绍了本企业的基本情况;2004年,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对本企业的调研考查,评本企业为“重质量,守诚信”不错企业,同年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吸纳本企业为理事会员。为防止假冒"李嘉嘉串串香"对顾客的伤害,创始人于1999年向商标局申请了对“李嘉嘉串串香”进行商标注册,并对“李嘉嘉串串香”的品名,字体,图案和调料,自有工艺等技术申请了专利保护,2001年底“李嘉嘉串串香”被商标局正式批准为注册商标(商标号为1683919)。2004年,被成都市商标局批准为“知名商标”。目前,本公司是全国经营串串香而注册的商标持有者,其他经营者只是店招用语,不受商标法保护!
我们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,开拓进取,苦练内功,严把质量大关(始终坚持:“不怕无人请,只怕艺不精;不怕无人买,只怕货不真”的祖训)。 这些年来,在各级部门的关心和帮组下,不断的摸索和全体工作人员不懈的努力,凭借精湛的专业技术和前沿的发展思想,我们现已形成了具有规模经营,全国连锁的特色串串火锅一绝。如今的美味“李嘉嘉串串香”已是香飘万里,荣誉神州。 我们期待更好的美食与您分享,更好的事业与您共创! 我们努力踏实的追求与所有伙伴的财富丰收,不断演绎人生的风采!1、本人及家人身体健康,有从事本行业的热情和热情;
2、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,其他经济组织,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;
3、具有开拓和维护市场的能力及运营品牌的经济实力;
4、有商场超市铺位或临街门面,经总部评估合格后方可经营;
5、熟悉市场,具有深厚的行业经验;
6、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及公共关系处置才能;
7、具有该行业的销售渠道和经营经验的加盟商享有优先权;
8、具有合作意愿和参与经营管理能力;
9、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和培训,并能配合公司督导寻查工作;
10、了解品牌文化,在经营理念和发展思路上能达成共识;自觉维护和争取提升品牌形象;
11、富有创业激情与合作共赢精神,具备理性投资的心态和务实的发展意识;
12、具有良好的社会及商业信誉;应遵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,不可从事违法或财坏社会道德风尚的活动;
13、有良好的客服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;
14、具有品牌意识,愿意销售品牌产品并推广品牌产品;